0310-7280596
Q/JHM
河北汗马肥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
Q/JHM 01-----2014
多元素复合型氮肥
2014—01—0布 2014—01—01实施
河北汗马肥业有限公司 发布
Q/JHM01—2014
前 言
本标准按照GB/T1.1-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。
本标准由河北汗马肥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孙炳臣、潘利勇。
本标准于2014年1月1日由省质监局备案并发布,于2017年1月1日第二次发布。
I
Q/JHM01—2014
多元素复合型氮肥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多元素复合型氮肥的要求、实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识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由尿素、硫酸铵为主要原料,并添加部分中量元素、微量元素所制得的多元素复合型氮肥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 T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
GB/ T8170--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
GB 8569固体化学肥料包装
GB/ T8572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
GB/T8576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真空烘箱法
GB/T19203复混肥料中钙、镁、硫含量的测定
GB/T14540复混肥料中铜、铁、锰、锌、硼、钼含量的测定
GB/T24891复混肥料粒度的测定
GB 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
HG/T2843化肥产品、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、标准溶液、试剂溶液和指示溶液。
3 要求
多元素复合型氮肥应符合表1的要求,同时应符合包装容器的表明值。
表1 多元素复合型氮肥技术要求
项目 |
指标 |
外观 |
颗粒状,无机械杂质。 |
总氮的质量分数(以干基计)/% ≥ |
21.0 |
钙(Ca)的质量分数 /% ≥ |
3.0 |
镁(Mg)的质量分数 /% ≥ |
3.0 |
硫(S)的质量分数 /% ≥ |
3.0 |
铁(Fe)质量分数 /% ≥ |
0.05 |
锰(Mn)质量分数 /% ≥ |
0.05 |
锌(Zn)质量分数 /% ≥ |
0.05 |
硼(B)质量分数 /% ≥ |
0.05 |
水分的质量分数 /% ≤ |
2.0 |
粒度(0.80mm-2.85mm或2.00mm-4.75mm)/% ≥ |
70 |
注:中量元素、微量元素的添加,根据不同土壤、不同作物的需要进行选择 |
Q/JHM01—2014
4 实验方法
本标准中所用试剂、水和溶液的配制,在未注明规格和配制方式时,均应符合HG/T2843的规定。
4.1 外观
目视法测定。
4.2 总氮含量的测定
按GB/ T8572规定进行。
4.3 钙、镁、硫含量的测定
按GB/T19203规定进行。
4.4 铜、铁、锰、锌、硼、钼含量的测定
按GB/T14540规定进行。
4.5 水分含量的测定
按GB/T8576规定进行。
4.6 粒度的测定
选用0.80mm-2.85mm或2.00mm-4.75mm试验筛,其余按GB/T24891进行。
5 检验规则
5.1 检验类别及检验项目: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;表1中的外观、总氮含量、水分、粒度为出厂检验项目,其余为型式检验项目。
5.2 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,内容包括:生产厂名称、产品名称、、产品等级、批号或生产日期、产品净含量和本标准编号。
5.3 组批:产品按批检验,每500t为一批,不足500t按500t计算。
5.4 抽样:按GB/ T6679规定进行。
5.5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规定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,检验其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。
5.6 判定:生产厂和使用单位在对产品进行检验时,如发现其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,应重新抽取两倍数量的包装单元重新检验。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,则改批多元素复合型氮肥为不合格品。如供需双方在质量上发生异议需仲裁时,应按照《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仲裁。
6 标识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6.1 产品标识应符合GB 18382的规定。
6.2 产品用符合GB8569规定的材料进行包装,宜使用经济实用型包装。
Q/JHM01—2014
6.3 产品每袋净含量(50±0.5)kg、(40±0.4)kg、(25±0.25)kg,平均每袋净含量分别不应低于50.0kg、40.0kg、25.0kg。
6.4 产品贮存于平整,阴凉,通风、干燥的仓库内,防止受雨雪和地面湿气影响,同时避免阳光直射。严禁与石灰、水泥、草木灰等碱性肥料混合贮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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